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2000]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4
实施时间: 2000-3-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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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和应用管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一、为了加强防伪税控系统的发行管理工作,对防伪税控企业的最大开票限额,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凡是最大开票限额在百万元以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审批;凡是最大开票限额在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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