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4]1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9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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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代开票纳税人采取按月还是按季结算,由各地级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
  二、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包括通用发票、货运发票),一律加盖代开票地方税务局发票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附后)。代开发票专用章为长方形,第一行刻代开票地方税务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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