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5]8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2
实施时间: 2005-3-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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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深圳、珠海、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各地应借鉴和完善以往年度的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及早部署2004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各级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培训、辅导和审核、清缴工作。
  二、认真对照学习本文附发的《2003年度汇算清缴软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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