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综[2003]6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9-17
实施时间: 2003-9-17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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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的通知》(财综[2003]46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我省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工作的具体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是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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