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4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7
实施时间: 2003-9-17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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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省局文件(冀国税函[2003]356号)明确规定了“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的比例按月据实计算”,符合规定的办理即征即退。及时掌握福利企业残疾人员就业变动情况、招用标准和安置比例成为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目前,我省(除唐山市外)使用的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已进行升级,增加了福利企业残疾人用工情况申报内容。为了及时采集残疾人员变化信息,加强福利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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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