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综[2003]6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9-15
实施时间: 2003-9-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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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委)、林业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3]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全面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工作的具体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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