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39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8
实施时间: 2003-8-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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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5号)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代收、代扣、代征税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131号)精神,依照总局税收票证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各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划转税款有关票证管理和“征税专用章”使用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税收票证的使用
  各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划转税款时,要同时向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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