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劳务型公司及由其输出的劳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劳保养发[2004]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4-3-15
实施时间: 2004-3-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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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员会):
  为规范本市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本市劳务型公司及由其输出的劳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劳务型公司是指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和劳务型公司的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0)8号]文规定设立的企业。
  二、实施小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镇保)区域内的劳务型公司及由其输出的劳务人员参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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