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38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0
实施时间: 2003-8-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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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哈尔滨召开了华北、东北地区9省市参加的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座谈会。会上各单位汇报了“一窗式”管理模式的推行情况,讨论了相关问题。为了贯彻会议精神,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是当前加强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要在9月底前完成一般纳税人的培训工作。对个别基础较差的纳税人,税务干部要负
  责包教、包会。对尚未实现同一地点受理纳税人认定、报税、申报的征收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克服困难,实现“一窗式”管理模式。
  二、进一步加强运输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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