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8]1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7-29
实施时间: 1998-7-2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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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调动和鼓励举报人揭发检举税务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维护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金来源:省级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奖励基金从总局下拨给各地国家税务局的办案补助经费总额中,按5%至10%的比例计提。地市级税务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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