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劳社[2003]7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3-7-1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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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现将《河北省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灵活就业、多渠道就业的需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规范企业、用人单位间的劳务输出、输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向用人单位输出劳务人员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务收入的行为。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劳务派遣形式提供劳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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