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9]112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14
实施时间: 2009-9-1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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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70号,以下简称“非正常户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是省局为进一步规范非正常户管理,加强税源监控制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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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第三款废止:

发文标题: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地税规字[2011]3号
发文部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