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9]71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6
实施时间: 2009-6-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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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开发项目位于南京市城区和郊区的为15%;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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