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3]11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9
实施时间: 2003-5-2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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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期报送社会保险费收入及征管情况的通知》(国税函[2003]97号)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提高征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省局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建立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险费收入分析、重点费源监控、工作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局。
  一、收入分析制度各级地税机关应及时掌握本级及下级收入进度,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费源变化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地税机关报送收入完成情况及相关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征收工作的问题,加强收入督导和调度,确保征收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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