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3]2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1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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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6号)和《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接受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捐赠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红十字会捐赠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现金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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