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冀政[2003]1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3-4
实施时间: 2003-3-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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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省预算改革取得很大进展,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早编细编预算,硬化了预算约束,财政管理得到增强。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的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增收节支的要求和省委关于规范财政管理的原则性意见,经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结合我省财政改革和管理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和规范省级预算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项资金预算实行分类分口切块管理方法。根据专项资金预算分类分口切块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程序,每年3月,省财政部门编制下一年度省级预算纲要,提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预算安排重点,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发省直各部门。各部门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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