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3]2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6
实施时间: 2003-2-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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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执行,并按总局要求做好本通知的宣传工作,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执行增值税新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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