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涉税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3]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8
实施时间: 2003-1-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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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公布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789项,其中涉及地税工作的5项:
  一、第470项:对纳税人计税工资扣除标准限额调整的审批。设定依据及其具体内容是《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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