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59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8
实施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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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4]97号)转发给你们,从2004年7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台球、保龄球收入减按5%的税率依“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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