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316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7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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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分局、市财政局各区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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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五、八、九条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地税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