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综[2002]9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11-27
实施时间: 2002-11-27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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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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