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包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2]44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4
实施时间: 2002-11-4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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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包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冀发[2002]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转发总局《关于包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汇冀发[2002]9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中心支局,辛集市支局,河北省各外汇指定银行: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包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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