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2]46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8
实施时间: 2002-11-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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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及其所属各支公司2002年度合并盈亏后按应纳所得税额的60%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统一由石家庄分公司汇总缴纳。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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