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1]82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
实施时间: 2001-1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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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9号)转发给你们,其中有关公正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仍按我市现行征管体制执行,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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