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考试合格注册税务师人员办理执业或非执业备案的函
发文文号: 浙注税函[2008]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08-11-21
实施时间: 2008-11-2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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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管处(科):
  2008年度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经浙江省人事厅浙人发〔2008〕156号文公布,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考试合格注册税务师人员办理执业或非执业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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