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2001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2]29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1
实施时间: 2002-6-2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5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2001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2]4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001年是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第一年,各市国税局要遵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要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