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预[2002]3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5-13
实施时间: 2002-5-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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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征收经费以及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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