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关于重新界定省直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2002]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5-10
实施时间: 2002-5-1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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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制定的《关于重新界定省直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范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范围的重新界定,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可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附件:关于重新界定省直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范围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目前,省直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不尽科学合理,不利于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不合理,财政负担过重,已不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需要。为了逐步规范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范围,改进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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