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2]6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11
实施时间: 2002-4-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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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达到整治目的。
  对集贸市场(含商品交易市场,下同)税收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而且间隔时间长、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国税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的同时,要与当地政府的综合整治和工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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