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2]2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3-18
实施时间: 2002-3-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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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各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省农垦局:
  根据《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2001]第25号令)的规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入库,为了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征缴入库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银行设有结算帐户的缴费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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