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已结案件评议复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2]2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8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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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务行政已结案件评议复查的要求,省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已结案件评议复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已结案件评议复查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增强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各级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行政已结案件的评议、复查工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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