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1]44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9
实施时间: 2001-12-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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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915号)规定,2001年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石家庄中山西路营业部,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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