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1]39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7
实施时间: 2001-1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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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工作中税务部门的岗位职责,省局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工作中,统一执行省局编印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中制定的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规程,同时,对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归档保存的纳税人资料及其保存时间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要求逐项执行发票缴销、稽查清算、清缴税款各环节后,要对纳税人的有关资料进行收缴、封存,需保存的资料主要有: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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