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大型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税收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1]39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0
实施时间: 2001-12-1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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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现将大型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税收专项检查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市认真组织实施,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一、检查范围和期限
  (一)大型集贸市场。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大型综合市场和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检查的期限为2001年1月1日至年底。
  (二)加油站行业。所有经营性已开业的加油站或加油点。
  二、检查内容
  (一)大型集贸市场
  1.市场内经营户是否全部纳入税收管理,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开业登记率有多高;
  2.“双定”户是否按规定程序确定定额,定额的依据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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