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增值税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1]20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3
实施时间: 2001-11-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9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省局领导的批示精神,省局统一安排,抽调人员,于10月29日至11月10日,对全省11市的22个县(石家庄辛集市、鹿泉市,廊坊大城县、三河市,保定安国市、涿州市,唐山丰南县、迁安市,秦皇岛昌黎县、抚宁县,张家口蔚县、宣化区,承德丰宁县、围场县,沧州沧县、河间市,衡水深州市、故城县,邯郸肥乡县、邯郸县,邢台沙河市、清河县)、44个税务所和13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市能够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规定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管理等方面较以往有了进步,但是基层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基础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