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适应我国加入WTO进程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1]19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30
实施时间: 2001-10-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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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冀办发[2001]17号通知精神,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对全省范围内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1994年机构分设以来本机关制定的所有涉税政策、规定、措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按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以下内容的,应当修改或者废止:
  1.规定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直接或者间接国内税、费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或者对来自不同成员的同类产品征收不同税、费的。
  2.规定给予进口产品在国内销售、运输、购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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