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两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后普通发票有关费用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1]17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7
实施时间: 2001-9-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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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需要,根据局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普通发票有关费用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上解8%管理费问题
  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原要求各市上缴省局的8%管理费不再上解省局。今后发生的普通发票换版损失和其它损失由各市自行解决。
  二、各市与省局票证服务中心结算票款的方式
  鉴于“两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支出由总局按季逐级下拨的情况,各市国税局与省局票证服务中心的票款结算方式仍实行压季结算。
  三、“两费”缴库报表问题
  由于“两费”收入缴库按税款管理,基层的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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