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1]27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20
实施时间: 2001-8-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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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承德、张家口、廊坊、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不包括任丘车务股)内的铁路站段,其企业所得税分别由北京、天津铁路分局汇总缴纳。经省局审核确定的石家庄铁路分局所属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运输企业共55户(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企业所得税的就地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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