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九部门《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劳社[2001]4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7-12
实施时间: 2001-7-12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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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委、经贸委、财政局、民政局、建委、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劳社部发[200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社区就业服务领域是广开就业门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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