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税务代理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1]10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11
实施时间: 2001-6-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9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几年来,我省税务代理工作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关心扶持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整顿和建章建制,税务代理秩序明显好转、税务代理行为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并在规范税收征纳双方关系,提高办税质量,维护国家税收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近期出现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脱钩改制不彻底或是明脱暗不脱,有些税务人员仍在从事代理工作、有的税务代理机构代行税务机关的管理职权,变相收费等。对此,纳税人反映较大,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使其朝着规范化道路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