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2001]19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1-6-18
实施时间: 2001-6-1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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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13号)和有关法规,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有序运作,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经省、市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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