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申报车辆购置税免税、退税及完税凭证变更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1]62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1
实施时间: 2001-11-21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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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交通厅车辆购置税代征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车辆购置税免税、退税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申报车辆购置税免税、退税及办理完税凭证变更等问题明确如下:
  一、申报免税
  (一)检察院、法院、公安及司法部门申报警用车辆免税的,需凭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省级主管机构所出具的《车辆分配通知单》、各系统警用汽车号牌申领证、车辆合格证、车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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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