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1]5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31
实施时间: 2001-5-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8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贯彻实施新《征管法》的几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问题。按新《征管法》规定,延期缴纳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使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