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75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
实施时间: 2003-9-1
失效时间: 2011-12-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9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涉外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先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外发〔2002〕149号)收悉。现就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高新)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批复如下:
  一、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可享受两年免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使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期间被确认为先进(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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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地税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