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4]54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0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11-6-24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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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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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一、本通知适用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不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可参照执行 部分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7]186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1
实施时间:2007-9-2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6-24
实施时间: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