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70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2
实施时间: 2003-8-22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56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
  一、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关于确认财产损失的程序,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