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费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1]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22
实施时间: 2001-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4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福建省社会保险费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缴费人社会保险费核定征收工作,根据《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缴费人具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