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3]14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
实施时间: 2003-7-2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近日,省局下发了《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3]339号,以下简称粤地税函[2003]339号文),就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财税[2003]16号文)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将省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 二、关于“娱乐业”范围和适用税率问题 “娱乐业”税率为20% 部分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7年废止或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地税发[2007]245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6
实施时间:2007-11-6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第(五)关于联运业务征税问题。运输企业承接运输业务并取得全额收入后将全部或部分业务转给其他运输企业完成,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按“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地税发[2010]21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2-8
实施时间: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