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1]6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6
实施时间: 2001-4-6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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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第六条第一款中的“外购”是指直接购买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只能外购与本企业正在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的产品;生产企业外购产品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与现行对该企业的管理办法相同。按离岸价计算退税的企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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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