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交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1]1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3-27
实施时间: 2001-5-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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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各市交通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目前全省共有143个收费站点(路段),其中107个站点(路段)是由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修建的,其所收车辆通行费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其余的36个由国内外经济组织设立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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